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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南市秦宏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退出渭南市供销合作社
开放办社成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5-11-10 17:09

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供销联社,市秦宏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市稷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市桥南镇谦顺天然特产有限公司、陕西沃纳川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渭南乐供壹家农业有限公司、蒲城五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开放办社管理、提升合作质量与效能,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章程》“入社自由、退社自由”原则,市社与市秦宏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以下简称“退社企业”)充分沟通,2025年11月7日市社党组会研究,市秦宏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市稷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市桥南镇谦顺天然特产有限公司、陕西沃纳川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渭南乐供壹家农业有限公司、蒲城五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退出市社开放办社成员单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退社生效及资格终止事项

(一)退社生效时间:自2025年11月7日起,退社企业的渭南市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成员单位资格正式终止,不再纳入市社开放办社成员单位管理名录。

(二)权利义务终止:退社企业不再享有市社开放办社成员单位的各项法定及约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市社重大会议、以供销社企业名义申报项目、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等;同时不再承担成员单位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市社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社开展各项工作等。

二、规范业务对接及合作清理

(一)停止关联业务: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供销联社,社属企业自2025年11月7日起,停止与退社企业开展一切与市社开放办社成员单位身份相关的业务合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退社企业存量合作事项的梳理与清理。对已签订但未履行完毕的合作协议,按照“平等协商、依法依规”原则,明确后续履行、变更或终止方案;对涉及市社资源配置、资质授权等关联事项,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避免出现权责不清、风险遗留等问题。

(二)规范信息管理:机关有关科室需及时删除退社企业的相关信息,确保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后续事宜:针对陕西沃纳川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桥南镇谦顺天然特产有限公司、蒲城五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3家企业提出拟转入当地县级供销社开放办社体系的要求,由企业与属地县级供销社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协商办理,市社根据需要提供必要协调支持。

渭南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