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渭南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社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渭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我社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社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渭南市供销合作社党政办,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中段信达国际11层,邮政编码:714000,联系电话:0913—2056692,传真:0913—2056692,电子邮箱:wngxs2056692@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按以下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到我社受理机构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左下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字样。我社不直接受理口头申请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我社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社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其中7、8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渭南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社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渭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我社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社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渭南市供销合作社党政办,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中段信达国际11层,邮政编码:714000,联系电话:0913—2056692,传真:0913—2056692,电子邮箱:wngxs2056692@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按以下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到我社受理机构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左下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字样。我社不直接受理口头申请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我社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社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其中7、8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渭南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社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渭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我社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社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渭南市供销合作社党政办,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中段信达国际11层,邮政编码:714000,联系电话:0913—2056692,传真:0913—2056692,电子邮箱:wngxs2056692@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按以下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到我社受理机构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左下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字样。我社不直接受理口头申请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我社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社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其中7、8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渭南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社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渭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我社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社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渭南市供销合作社党政办,办公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中段信达国际11层,邮政编码:714000,联系电话:0913—2056692,传真:0913—2056692,电子邮箱:wngxs2056692@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按以下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到我社受理机构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下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左下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字样。我社不直接受理口头申请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我社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市社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其中7、8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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